聖週四:三日慶典的開幕

聖週四傍晚舉行的正式禮儀名稱是「主的晚餐彌撒」(Evening Mass of the Lord's Supper),它開啟逾越三日慶典(Easter Triduum)。白天也可能舉行由主教主持的聖油彌撒,但兩者目的與禮儀結構不同,不應混稱。

三日慶典從聖週四傍晚開始,到復活主日傍晚結束。按時鐘計算是三天,禮儀上卻是一個展開基督逾越奧蹟的整體;不能寫成「三天半」,也不只是三場彼此無關的聚會。復活前夕守夜禮是它的高峰,而不是在守夜禮結束時整個三日慶典便立即結束。

教會在這台彌撒中特別紀念三個彼此相連的奧蹟:

2026年聖週四日期

2026年聖週四為4月2日(星期四)。主的晚餐彌撒在傍晚、方便整個地方團體參與的時間舉行;本站不能用「台灣堂區多在18:30–19:30」取代本堂公告。實際開始時間、是否有聯合禮儀及夜間朝拜開放時段,都應查閱堂區或教區當年公布的聖週時間表。

彌撒的特別儀式:濯足禮

聖道禮儀講道後,若有牧靈理由可舉行濯足禮(Washing of Feet,常稱 Mandatum)。《羅馬彌撒經書》沒有要求一定舉行,也沒有規定現在必須正好選十二人;把它寫成每個堂區都不可省略的「固定十二宗徒重演」並不準確。

現行禮規的重點如下:

  1. 由牧者從「天主子民」中選擇一小群能代表團體多樣性的參與者,可包括男女、老幼、健康者、病人、聖職、會士與平信徒
  2. 司祭若有需要可脫下祭披,在服務人員協助下為每一位參與者的腳倒水並擦乾;禮規沒有要求穿特定圍裙
  3. 《若望福音》13章已是彌撒的福音,不是在濯足時重新進行一遍指定「誦讀」;濯足進行時可唱禮規所列對經或合適聖歌

聖週四濯足禮的神學核心是《若望福音》13:13–15 耶穌的話:「你們稱呼我作師傅和主,這話很對;我實在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師傅,尚且給你們洗腳,你們也應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立了榜樣,叫你們照我所作的去作。」

2016年教宗方濟各命令修改禮規,把舊有「被選出的男子」改為「從天主子民中被選出者」。目的不是把濯足變成身分政治或觀賞節目,而是更完整表達基督「愛到底」及服務眾人的行動。被選者也應事先得到禮儀意義的說明並自願參與。

聖體的祝聖與預留

在聖週四彌撒中,神父會祝聖比平日彌撒更多的聖體——多餘的部分將被莊嚴地移送至另一處,以供翌日受難日的領聖體使用(受難日沒有新的祝聖)。

受難日不舉行感恩祭,所以聖週四祝聖足夠的聖體,以供翌日的主受難禮儀分送。這是禮規與牧靈上的預備;不宜把它寫成彷彿受難日的聖體具有不同於其他祝聖聖體的來源或效力。

聖體移送與守夜:客西馬尼的陪伴

在同一教堂翌日將舉行主受難禮儀時,主的晚餐彌撒後會進行遷供聖體:

  1. 司祭以肩衣覆手,持聖體盒(ciborium);不是把聖體放進聖體光座公開展示,也不是把整座聖體龕舉起
  2. 十字架、蠟燭與香爐引導遊行,聖體被遷至教堂內適合祈禱的保存處或相連小堂
  3. 聖體最後以聖體盒置於保存處的聖體龕內,並關閉龕門;教會文件明定此夜不得以聖體光座明供
  4. 保存處是為翌日領聖體及夜間朝拜而準備,不應布置成「耶穌墳墓」;「主的花園」只是部分地方的民間稱呼,並非普世禮規名稱

此後,信友受邀在夜間用一段合適時間朝拜已莊嚴保存的聖體,也可閱讀《若望福音》13–17章。這項邀請呼應與主守候,但不等於每個人都有整夜留下的義務。

午夜以後,因主受難日已開始,朝拜應取消外在隆重形式。堂區何時關閉、是否有人輪值及安全安排各不相同;個人不應在未經允許下自行留守封閉場所。

彌撒後的祭台清空

彌撒後在合適時候,舉行彌撒的祭台被撤去祭台布。若有遷供遊行,司祭及服務人員朝拜片刻後默然離去,沒有一般彌撒結束時的慣常祝福與派遣。

空祭台與收斂裝飾幫助信友進入主受難的肅穆。這是禮儀象徵,不是對基督存在與否的物理敘述;聖體仍在遷供處受到尊崇,教會也繼續在祈禱中守候。

聖週四的禮儀顏色:白色

與受難日的紅色不同,聖週四彌撒的禮儀顏色是白色——慶祝聖體聖事成立的喜樂。這一天不是「痛苦」的開始,而是「愛的禮物」的誕生:耶穌在自願走向十字架前,留下了讓自己「繼續臨在」的禮物。

參禮前的實務提醒

官方禮儀來源

本頁整理拉丁禮的普遍規範;台灣各教區與堂區仍會依核准譯本、場地及牧靈需要作具體安排。若網路說法與本堂公告不同,應先向堂區確認,而不是在禮儀現場自行糾正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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